关于创新金融服务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

2021-11-24 18:01:54 来源:山西省工商业联合会 字号:  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。金融活,经济活;金融稳,经济稳。经济兴,金融兴;经济强,金融强。经济是肌体,金融是血脉,两者共荣共生。

据统计,2018年末,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7089.2亿元,比上年末减少369.4亿元。同时全省民营企业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为36.6亿元,比2017年的70.5亿元减少了33.9亿元,同比下降48.1%,这是自2016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。截至20197月,全省民营经济贷款余额达到7573亿元,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27.9%,远远低于全国35%的平均水平,也远远低于民营经济在GDP的比重和民营企业的需求期盼。再以省会太原市为例,2015-2018年,太原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增加了525.4亿元,民营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增加了3.2个百分点,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税收总额增加了204.3亿元,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主体数量增加了15.6万个,民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增加了22.6万人,新达规民营企业培育户数增加了328户,民营科技企业数量增加了116家,但是民营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却减少了58.8亿元,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减少了327.3亿元。2018年,太原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是2214.1亿元,比上年度减少了404.6亿元,是2014年以来五年中最少的一年。

因此,建议进一步发挥政府及监管部门的主导作用,调动金融机构的积极性,指导民营企业制度化建设,三方相互配合、相互协调、相互促进、创新手段、协同发力,形成全面高效的融资服务支持体系,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,助力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
一、在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前提下,发展多层次融资市场,鼓励创新融资新模式,拓宽民企直接融资渠道,提高直接融资比重,解决因杠杆率过高导致的融资困难问题。

二、政府职能部门要积极倡导并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,改善区域信用环境,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处力度,解决贷款案件判决难执行难的痼疾。主导建立民营企业数据库,建立民营企业信用评级体系,使金融机构能及时掌握企业的真实信息,破解银企信息不对称的难题。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等新机构新业态的监管,整治各种乱象、规范经营行为,适当提高网络借贷机构的准入门槛。

三、要坚决维护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,坚决实施竞争中性原则。金融机构对各类所有制经济应当一视同仁,坚决消除贷款国企违约政府兜底,民企违约终身追究的错误认识,客观平等的对待民营企业融资需求。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金融机构信贷行为,切实解决不敢贷、不愿贷、不能贷的问题,消除民营企业融资的各种隐形壁垒,为民营企业营造公平竞争、健康发展的金融环境。

四、金融机构要深入民营企业一线,及时跟踪民营企业经营状况,立足于既融资也融智,通过现场指导,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,帮助企业管控各类金融风险,打造相伴相长、共融共荣的新型银企关系。

五、商业银行要提高对民营企业流动资金周转贷款额度,对生产经营正常且按时支付利息的企业,允许借新还旧,应续尽续,减轻企业倒贷压力。要充分发挥银行表外融资、证券、保险、基金、信托、租赁、社保等多种融资模式的作用,要给影子银行留有适度的发展空间,建议监管机构对理财非标资产给予一定豁免或政策支持,引导理财资金更好地服务民营企业、服务实体经济。